武汉经济开发区艺术创业产业园一期工程弱电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武汉经济开发区艺术创业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已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其中弱电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为湖北太子湖文化数字创意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注资建设的,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北太子湖文化数字创意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武汉经济开发区艺术创业产业园一期工程弱电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地点:武汉市汉阳武汉经济开发区太子湖路南侧工业园区域。
招标规模:项目净用地面积26913 m2,总建筑面积:56899 m2。其中美术馆及拍卖中心16000 m2,配套商业13619 m2,艺术创意机构办公14280 m2,艺术家工作室及艺术沙龙13000 m2。
合同估算价:约500万元。
供货周期: 6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系统、发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有线电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及广播系统、会议系统、物业管理系统、机房系统、管线及其它等的优化设计和深化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安装、调试、测试、验收、培训和维保及所包括的全部工作以及虽未载明,但为本系统正常施工、调试运行所必须的所有配置及相关工作(详见设备清单和图纸)
3. 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内地注册的独立法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将被拒绝;
2)投标人必须提供主要设备(详见技术要求)的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应具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许可证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且证书上所记载的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
5)投标人具有在武汉地区提供稳定、可靠的售后维护服务能力;
6)财务要求:2012--2014年未发生亏损;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申请人授权代表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等资料(复印件材料须加盖公章);于2015年5月21日至 2015年5月25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时在招标代理处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不齐全者其报名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须在2015年6月16日北京时间9:30时之前送达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现场,逾期送达开标现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开标时间、地点:
兹定于2015年6月16日北京时间9:30时整在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件出席开标大会。
招标人:湖北太子湖文化数字创意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大道18号 邮编:430056
联系人:李哲民
电话:15872425216
招标代理: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楼 邮编:430077
电话:027-87273623 传真:027-87273623
联系人:杨晶 朱锦
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户 名: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12790543381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