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二十一:
退休了也不能“任性”
——四川省三台县中太镇原副镇长
违规操办寿宴被查处
违纪问题通报
2016年1月13日,四川省三台县纪委监察局网站“梓州清风”通报了该县中太镇退休干部霍明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寿宴的典型案例。2015年4月14日,霍明尧作为曾经的中太镇副镇长光荣退休。在4月24日60岁生日这天,霍明尧违规操办寿宴,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调查发现该镇党委、纪委未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三台县纪委决定给予霍明尧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镇纪委书记兰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镇党委书记肖清友诫勉谈话处理。
事件回顾
“没想到,自己勤勤恳恳、谨小慎微几十年,结果退休了还挨个处分,自毁一生清白不说,镇纪委书记也因我受牵连。现在,我好后悔哦!”四川省三台县中太镇退休干部霍明尧在该镇党委向他宣布处分决定时懊悔不已。
2015年4月14日,曾任中太镇副镇长的霍明尧正式退休。4月24日是他农历60岁生日,按当地习俗,花甲之年都要办场寿宴热闹一场。霍明尧提早在农村老家附近的集镇订好了餐厅,准备宴请亲朋好友和邻里乡亲。生日当天,由霍明尧的姑父等老年人组成的“春歌”艺术团也到场友情助兴,但寿宴尚未开席,便有群众反映霍明尧违规操办寿宴。
查处经过
2015年4月24日,县纪委在接到举报后,迅速安排调查组赶赴现场核实。调查显示,霍明尧在老家的场镇一饭店摆酒席17桌,每桌8人标准350元,参加人员包括其亲戚68人、朋友及邻居53人。调查表明,霍明尧未按规定履行书面申报手续,且违规宴请了三代亲属以外的人员。该镇纪委书记兰煜在知道霍明尧准备操办寿宴的情况下,没有要求其书面报告,镇党委和镇纪委也没有认真履行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提醒和监督职责,致使霍明尧违规操办寿宴且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5月,霍明尧和兰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党委书记肖清友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被调离岗位。随后,县纪委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在全县公开通报。
(每月一案由纪检监察室提供,本期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